转@成都市国土局官网
***********************
地票的秘密
时间:2014-01-02
◇彭美玉
一、前言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严重。如何统筹城乡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进一步经济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为此,国务院批准重庆、成都两市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实验区,希望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走出一条示范之路。两市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过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对解决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突破口进行了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交易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进行实物交易,允许地票(建设用地指标)交易。以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地票的概念
地票,指包括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产生的用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基本涵义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土地利用集约节约要求,有组织依法有序进行,坚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理,将原有零星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原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扣除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方式集中用于城镇建设的行为。这是国土资源部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理解和要求。重庆和成都两地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过程中操作模式不同,由此产生的地票外延亦不相同。
重庆定义的地票特指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可用于建设的用地指标。其对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的理解和产生指标的程序及交易运作上并没有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定进行,而是只要按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区复垦、验收合格,即可核发地票凭证、凭票交易,购得的地票即可覆盖到城镇建设用地上。
成都理解的地票是指通过实施农村综合整治项目,整理废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扣除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预留给农民集体的发展用地,经验收合格后节余的建设用地面积,即建设用地指标。在执行中,成都按照审批权限的不同,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分“挂钩项目”和“拆院并院项目”。由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称为“挂钩项目”;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称为“拆院并院项目”。挂钩项目或拆院并院项目由拆旧区和建新区(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城镇建新区)两个部分构成,其中城镇建新区称为落地区。按照省厅的要求,挂钩项目的拆旧区与建新区必须一一对应,实行严格的挂钩,落地区只能调整一次。考虑到地票交易的需要,成都市对落地区进行了虚拟化,只要进行拆旧区复垦和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验收合格,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可跨区域、跨时交易。
三、地票交易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既是现实需要,也是管理制度的创新。严格意义上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与落地区是匹配的,指标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落地,需要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按总量控制方式运作,避免政策“一放就乱”的现象发生。而这种制度设计(仍属公共行政资源的配置)虽解决了城镇用地紧张与耕地保护之间平衡的问题,但没有实现土地资源的市场优化配置。地票正是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基础上,对指标出口的一个放开,以市场方式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真正的价值。它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其市场化运作,在全市域范围内交易,其交易主体具有不确定性或者多元化。当然,不同的制度设计、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不同,会构成不同的地票交易模式。以下,分别介绍地票的“重庆模式”和“成都模式”。
(一)重庆模式
重庆地票运行的全过程分为复垦、验收、交易和使用四个环节。按照土地规划和复垦整理规程,在农民自愿和农村集体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将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专业复垦变为耕地;项目经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对复垦产生的耕地质量和数量进行严格验收后,将确认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为地票的来源;地票通过农村土地交易所面向社会公开交易,一切单位及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竞购指标;购得地票的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选定待开发的土地,由区县人民政府办理征收转用手续并完成补偿安置后,按招拍挂有关规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标落地时可冲抵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从这里可以看出,重庆的地票交易是先通过交易取得建设用地指标,再覆盖到待开发的城镇建设用地上。
该模式须把握三大问题:一是突出耕地保护。须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专项规划,确定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规模和布局,并在复垦前开展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其次是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土地复垦整理,复垦产生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经土地与农业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合格、按等级折算后,方可交易。二是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首先是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的复垦,必须权属清晰、农民自愿且拥有稳定住所和生活来源,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其次是地票成交价款全部用于“三农”;再次是宅基地复垦后形成的耕地,农村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交由农民耕种。三是合理控制年度地票交易规模。市政府对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易总量实行计划调控,每年度交易指标量要根据年度用地计划、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和经营性用地需求情况合理确定。该市经过一年试点,地票共成交21.36亿元,全部用于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建设;地票年度交易规模控制在国家下达重庆市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10%左右。
重庆的地票试点探索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先补后占”替代“先征后补”的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模式,有效防止了现有征地模式的弊端,有利于坚守耕地保有量底线,有利于确保耕地质量。第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的远距离、大范围置换,使偏远农村的土地价值提升以及复垦后形成的耕地仍由农民耕种,都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城市反哺农村、主城支持两翼的目标。第三,相关城乡土地交易机制和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建成了城乡统一的土地要素市场,有力支持了城区的建设。第四,地票制度显化和量化了农村土地价值,提高了农民进入城镇生活和发展的能力,成为妥善解决转非农民退出集体土地的有效途径。第五,利用市场化机制优化了农用地、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实现了耕地连片、居住集中,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新农村建设。 |